“科技部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官员说,至少有五成已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靠虚假材料“操作”上去,以享受极为优惠的税收减免。这是8月1号以来相继出现在各大网络媒体的关于“五成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造假”的文章。到目前为止科技部都没有正式的官方声音。
我们作为多年研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咨询服务结构,就目前这种声音做出了我们自己的解读,诚然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就目前来说,和中国的高考制度类似,到底是考核应试教育还是素质教育我们很难取舍,只有通过认定这一模式来产生,只要是认定就难免存在作假的行为,如何杜绝或减少作假的机率,在门槛上可能就要“严进宽出”了。
一、不再认可知识产权购买、转让或5年独占实施许可,必须为企业独自所有。这就要求企业必须重视自有知识产权的研发;
二、科技成果转化,必须为自有知识产权转化成现实服务或产品,严禁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两张皮现象;体现为高新收入占比可能进一步加大,提交的资料可能或涉及到发票作为有效证明;高技术服务合同可能需要科技部门出具技术服务合同认定;
三、研发投入上必须建立严格的研发费用专账,对于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可能更加严厉,而且中介与企业承担同等的法律责任。
以上部分为湖北高新申报网独家解读,谢绝一切媒体转载,详细认定标准以科技部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