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0年12月20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会议研究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根据此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复审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1、国家高企认定办正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制定复审工作的实施细则。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国家的实施细则,在2011年开展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复审要求,待实施细则出台后另行通知。
2、省高企认定办及其相关组成部门,从未授权、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咨询、服务工作,部分企业反映社会上有中介机构与企业联系开展复审工作的事宜,纯属个体市场行为。